商品基本信息,请以下列介绍为准 | |||
商品名称 | (咨询特价)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宝典 | ||
作 者 | 方志平 编著 | 开 本 | 16开 |
译 者 | 语 种 | ||
定 价 | (咨询特价) | 出版时间 | (咨询特价)年04月 |
ISBN 号 | 76 | 印刷时间 | (咨询特价)年04月 |
出 版 社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页 数 | |
装 帧 | 平装 | 字 数 |
无论本书的体系图构、知识图构、破案图构,还是本书展示的民法思维、做题套路、记忆口诀都是为了应试服务。民法体系重要不是因为体系本身重要,而是建立体系才能降低记忆难度,形成活学活用的应试能力。民法思维重要不是因为思维本身重要,而是民法思维与破题思路无缝对接,进而形成做题能力。
将“司考民法学”可视化——一种新的尝试1
第一编民法总则1
第一章民事法律关系1
第二章自然人18
第一节能力制度18
第二节监护制度22
第三章法人28
第四章民事法律行为44
第一节法律事实44
第二节意思表示48
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类型52
第四节附条件、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55
第五章代理61
第六章民事责任78
第七章时间、诉讼时效和存续期间80
第一节时间80
第二节诉讼时效81
第三节存续期间98
第二编人身权法101
第八章人身权101
第一节人格权101
第二节精神损害赔偿112
第三编民法物权117
第九章物权概述117
第一节物117
第二节物权121
第三节物权的变动130
第四节物权的保护156
第五节占有163
第十章所有权174
第一节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174
第二节相邻关系176
第三节所有权的特别取得方法177
第十一章共有193
第十二章用益物权202
第一节土地承包经营权202
第二节地役权206
第十三章担保物权213
第一节担保物权通论213
第二节抵押权228
第三节质权243
第四节留置权249
第四编债法总则255
第十四章债的概述255
第一节债的概念和要素255
第二节债的发生259
第三节债的分类273
第十五章债的履行281
第一节债的履行原则281
第二节债的履行规则282
第三节涉及履行的抗辩及抗辩权285
第十六章债的保全和担保301
第一节债的保全301
第二节债权人代位权303
第三节债权人撤销权314
第四节保证323
第五节定金353
第十七章债的移转和消灭358
第一节债的移转358
第二节债权让与359
第三节债务承担367
第四节债的消灭371
第五编民法合同382
第十八章合同的订立、效力、内容和解释383
第一节合同的订立383
第二节合同的效力388
第三节合同的解释428
第十九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432
第一节合同的变更432
第二节合同的解除435
第二十章合同责任446
第一节违约责任446
第二节缔约过失责任461
第二十一章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465
第一节买卖合同465
第二节赠与合同483
第三节借款合同488
第四节租赁合同491
第五节融资租赁合同503
第二十二章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510
第一节承揽合同510
第二节建设工程合同514
第二十三章提供劳务的合同522
第一节运输合同522
第二节保管合同523
第三节仓储合同524
第四节委托合同525
第五节行纪合同529
第六节居间合同530
第七节旅游纠纷531
第二十四章技术合同534
第六编婚姻继承547
第二十五章婚姻家庭547
第一节有效婚姻、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547
第二节离婚554
第三节父母子女关系576
第二十六章继承580
第一节继承开始和继承权580
第二节遗嘱处理遗产588
第三节法定继承596
第四节遗产的分割和债务清偿604
第七编侵权责任612
导论侵权责任结构图612
第二十七章侵权责任法614
第一节归责原则614
第二节加害行为627
第三节民事权益被侵害628
第四节因果关系628
第五节多数人侵权630
第六节监护人责任632
第七节教育机构责任633
第八节用人者责任636
第九节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643
第十节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644
第十一节产品责任646
第十二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649
第十三节医疗损害责任652
第十四节环境污染责任654
第十五节饲养动物损害责任655
第十六节物件损害责任657
第十七节侵权责任承担663
附录1司考民法当事人结构之双方结构、三方结构和四方结构图666
附录2画图破案方法论(主观题之民法思路)676
附录3《民法宝典》涉及法律名称缩略语680
将“司考民法学”可视化
——一种新的尝试
一、宏观上
在任何一个国度,只要是书面考试,其性质必然是“应试”。所谓“应试”,就是有答题套路和得分手法,并且具有规律性。
司法考试或者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无论叫什么名字,无论负载多少功能,无论是选拔型还是资格型考试,都脱离不了“应试”之本质。
面对任何一种应试,“题海”战术绝对是不二法门。题目做多了,明白了套路,掌握了技巧,就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获得理想的分数。不妨“以身说法”论证一下,我的智商属于中偏下的水片对数学超级犯难,但是我的高考数学实得分147,因大意离满分150差了不应该差的3分。这个分数根本不能准确反映我较为低下的智商水片只能说明“题海”战术无往而不胜!为了高考通关,我做过的数学试题不计其数,只能用N来替代表示。当年高考考场上的数学题绝大部分是我平时做过的试题,极小部分是我平时做过的试题的简单翻版。一句话,真题不再“真”,因为我们早已见面。生来笨拙的我,从不指望“临机应变”,只能依靠“似曾相识”。这就是勤能补拙、题海为王的最好诠解。
二、微观上
为了破题,斩获分数,必须寻求“题海”,刺激大脑,形成条件反射。司法考试第一“题海”是真题;第二“题海”是与真题质量匹敌的模拟题,不妨称之“准真题”。因此,真题 “准真题”=通关。
既然是应试,就必须严格区分民法学和司考民法学。所谓民法学即厚重的、叙述的、研讨的民法学,其内容覆盖面广,会从历史的、理论的、实务的、比较法的角度全面观察整个民法,为民法教学科研和民事立法司法提供实质性帮助。所谓司考民法学即将民法学中适于作为试题材料、足以检测民法思维、能够反映考生水平的内容提炼出来,集中归类并整理。民法学的研究讲求小题大做,简单问题复杂化;司考民法学的叙述讲究大题小做,复杂问题简单化。民法学重要制度不简单等于司考民法学重要制度;司考民法学重要考试内容不简单等于民法学重要内容。检测民法复习材料是否具备应试性的唯一标准是其是否区分了民法学和司考民法学;而是否有效区分了民法学和司考民法学的检测标准是其是否详略得当,繁简适宜;而是否详略得当的检测标准是其是否“大考大写、小考小写、不考不写”。例不在多而在精,理不在多而在透。曾经多年的民法真题命制经历,让我对“供方”有了深刻认识;去年的司考授课“初出茅庐”,让我对“需方”有了切身体会。供需双方一碰,就形成了新版民法宝典。
无论本书的体系图构、知识图构、破案图构,还是本书展示的民法思维、做题套路、记忆口诀都是为了应试服务。民法体系重要不是因为体系本身重要,而是建立体系才能降低记忆难度,形成活学活用的应试能力。民法思维重要不是因为思维本身重要,而是民法思维与破题思路无缝对接,进而形成做题能力。总之,严格区分民法学和司考民法学梳穿《民法宝典》全书的最高指导原则。
三、方法上
本书采用可视化的方式梳理民法知识、规则和考点,展示民法破案技术,使用了大量的图形和大方括号。
为什么用大方括号“”而弃表格“ ”?因为大方括号和民法图构最契合,从阅读走向上观察,它比表格少了列,只有横,故此减少了看表格时必须再次梳理表格内横列的环节,提高阅读效率。还有,我姓番“大方”的括号。本脚注是本书与读者见面的第1个脚注,后面还多着,请习惯之。采用主文形式和脚注形式配合的结构,是本书的一大特点。作此设计和安排的初衷在于主文用来背诵、脚注用来理解。谓之:详略得当无所不用其极也!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头 指向债务人,即债权人向债务人索要东西的意思;或者说指向义务人;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男图像表示债权人或者物权人,女图像表示债务人或者义务人,另一女图像表示第三人或者第四人。
为什么男人是债权人,女人是债务人?因为一般情况下债权人较为弱势,债务人则位列强势,俗话说欠债的都是大爷,得供着,惟如此债权债务关系才能和谐了结。男女关系亦是如此,男方示弱,大丈夫能屈能伸,方得女方真爱,关系才能处得和谐。如考友能够将常见的民法双方结构、三方结构和四方结构做到滚瓜烂熟,必定可以提高答题效率,大幅度提升破题速度。司考不仅仅要求考生具备足够的司考知识储备,更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结束战斗,将掌握的知识以每1分钟40秒1题的起步速度向前推进,各个击破,拿分通关。如考生止步于知识量的积累,而无法提高战斗效率,则离司考的通关要求还差致命的最后1公里!因此,提高破题效率,是复习司考中不能跳过的必经环节。“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水常滴而后能穿石!我相信,如考友能够熟视民法结构图,久而久之必然会形成高效率的民法思维、破案思维和做题思维。图构民法,图构真题,图构规则,如考友能从这三个路径出发习惯民法的可视化,并且锻炼自己可视化民法的能力,必然会为掌控司考民法学提供巨大的帮助;也会为将来的民商事实务操作提供不竭智力源泉。
不得不提及,本书运用大量的图构,占用了很大的版面。出版社对于字数的统计是按照版面来进行的,即行数×每行固定字数×页码=全书字数,这也是本书出版页上载明的“虚胖”字数。很显然,这不是读者需要阅读的字数。本书在我的电脑WORD版中,主体文字是3913万字,脚注文字是1962万字,全书合计5875万字。建议首次阅读本书,请结合主文结构图和脚注的解释展开;下次阅读本书,请只读主文,遇到忘记的部分再看脚注的解释;再次阅读本书,请读且只读主文……直至成诵。
《民法宝典》读完,形成对应试试题的题感。后期还需要辅之于《民法模拟题》,进入第二“题海”。两个阶段相互结合,民法方能所向披靡。我的《民法真题》一书对历年真题的解析较为详尽,可做参考材料。对过往真题在复习司考中所起之作用,有两种截然对立的评价:一种是无用论;另一种是有用论。我的意见是不能过于绝对,真题既不是完全无用,也不是完全有用。只是,历年真题相较于其他复习资料,具有无可匹敌的比较优势,抛开历年真题不复习,请问有更好的替代材料吗?没有。因此,真题的用处主要体现在比较优势上。“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司考真题具有惯性,在命题思路、技术和角度层面,均严格遵守牛顿同志发现的惯性定律。但是,止步于真题是不够的,还需要决战高质量的模拟题即“准真题”。我会编写“方氏民法模拟题”,敬请考友后期关注。
四、小感想
新版《民法宝典》采用“可视化”方法,全力走向司考民法学,对旧版《民法宝典》进行了大刀阔斧的删改。一边心疼,一边兴奋。挑灯夜宅“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这是我在写作新版《民法宝典》中经常遇到的事情。针对应试策略和套路的研究分析是一种原创性工作,非常具有挑战性,也非常刺激,所以我全力以赴之。希望我的努力和为了过司考而不断奋战、持续奋战、坚决奋战的您产生强烈的共鸣,彼此共暖,面对司考,而后通过司考。如您阅读本书后有何建议或者疑惑,可通过如下方式与我和沟通:新浪微博@民法方志苹订阅号minfafangzhiping;个人号:minafangzhipinggeren。为了让莘莘学子免受是否掏钱购书的抉择之烦恼,我会把新版《民法宝典》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时发布。如您手头紧,则可以阅读免费电子版;如您手头宽裕,则可以购买正版《民法宝典》。
将民法知识可视化,是我一直以来的梦想。如果将来中国的民事法庭上能够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给予原、被告双方可视化焦点、证据和观点的机会,实现电子庭审和电子对抗,实现庭审聚焦的“可视化”,既可节约纸张利于环保,还能提高庭审效率,那将是一件多么令人愉快的事儿!
最后,本书也是献给即将呱呱坠地的我的小宝的纪念品,因为她给我提供了法力无边的斗志,她给我提供了持久的洪荒之力,她给我提供了识福惜福的平常心态,让我对整理、琢磨、参悟之苦“甘之如饴”!
恰逢举世瞩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出台,笔者根据民法总则新的规定,从司考角度进行了梳理,汇总了新的第一编民法总则。与此同时,将前期发现的勘误一并处理,呈现给读者以“放心”备铡